山东省典当行业协会会员入会指南

一、协会性质、宗旨、业务范围

 

山东省典当行业协会是由山东省内从事典当行业的企业和社会团体自愿结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建立行业自律监管机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组织山东省境内典当行业行为,壮大典当行业队伍,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促进我省典当行业的健康发展。业务范围包括: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引导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开展调查研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调研报告、行业发展建议和立法建议;

(二)组织制定会员自律准则、团体标准、服务规范,推动行业的规范发展;

(三)组织举办行业交流会议和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四)组织举办行业展会,开展招商引资;

(五)提供市场、管理、技术、法律、人才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六)协调会员关系,维护会员及行业合法权益,依法反映意见建议和要求;

(七)加强与其他相关组织之间联系,开展交流和合作;

(八)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有关事项。

二、入会条件、会员权利及义务

(一)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4.承认本会的章程。

(二)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的活动;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会员应按《山东省典当行业协会章程》及《会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每年向协会交纳会费,会费标准:会长、副会长单位为2万元/年,理事单位为1万元/年,一般会员单位为5000元/年。

三、山东省典当行业协会会员服务内容

(一)、咨询联络服务

向政府部门和有关方面反映会员单位的相关诉求和建议,维护会员及行业合法权益。

协助会员单位之间,会员单位与相关部门进行业务联系和沟通。

为会员单位间的考察、交流活动提供协调服务。

解答会员单位在政策、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咨询。

(二)、交流培训服务

发挥协会专家库优势,为会员单位提供专业培训。

组织参加省内外有关机构的考察交流活动。

(三)、会议展览服务

举办行业相关论坛、研讨会、交流会等。

组织参加相关行业和部门的研讨交流会等。

组织参加省内外典当业务相关的展览展销会等。

(四)、宣传调研服务

通过协会会刊、网站和公众号等媒介,向社会推介会员单位,发表会员单位的稿件文章。

根据会员单位需求,协助联络有关媒体进行报道推介。

赠阅《山东省典当企业名录》及会刊《山东典当》。

开展行业相关问题的调研或课题研究,提供相关调研成果。

(五)、系统平台服务

提供典当行业综合平台服务,电子当票服务,为会员单位业务开展、数据上报、业务管理、风控管理等提供系统平台服务。

建设全省典当从业人员培训平台,为从业人员登记培训证书。

(六)、业务合作服务

组织有关典企融资对接活动。

推荐参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考察对接活动。

协助会员单位间业务合作,协助开展业务洽谈。

四、入会材料

根据《山东省典当行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典当行申请入会,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按照协会要求填写的《入会申请表》(附件1);

(二)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三)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颁发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申请为理事和监事的,填写理事(监事)情况登记表(附件2)。

上述资料请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盖章扫描件和word文档发送至协会邮箱sdddxh@126.com。纸质材料一份(加盖公章)寄送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黄春娥,0531-82096950,15169099626

孙鹏飞,0531-82096951,15305412608

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2-1号山东天舜大厦5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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